2017年10月17日 星期二

20170803,今天有民眾提供台中市政府花博工程考查團大巴大喇喇的霸佔道路的相片,從這相片的相關位置看來,如果是一般民眾這樣停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各單位違規告發單絕對不會放過他,這就是我們的地方政府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樊添讚
8月3日
今天有民眾提供台中市政府花博工程考查團大巴大喇喇的霸佔道路的相片,從這相片的相關位置看來,如果是一般民眾這樣停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各單位違規告發單絕對不會放過他,這就是我們的地方政府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不管如何,再大的官到地方視察都不應佔用道路當停車場,害得所有同向路經此地的民眾都必須違規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如果機車及機踏車因為閃避而發生意外,不是有人負責就可以了事的,我們市井小民比較想知道的是,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如果看到此照片會依法辦理,還是視而不見,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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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玉珠、蘇芷妍、葉進龍以及其他 51 人都說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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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碧美
賴碧美 說得好
讚 · 1 · 8月3日 4:45
陳冠中
陳冠中 發生車禍責任就有得推了
讚 · 1 · 8月3日 4:53
樊添讚
樊添讚 官有官的說法,就是讓你想不到
讚 · 8月3日 4:56
張晉宸
張晉宸 所以道路該擴寬的不擴寬
讚 · 2 · 8月3日 5:02
詹大英
詹大英 不是有很多罰單都是民眾逕行舉發的嗎寄給警察局看看吧
讚 · 1 · 8月3日 8:00
彭曉賀
彭曉賀 台中市已成為台灣第二大城市,這就是他們的水準!
讚 · 1 · 8月3日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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