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20100901,道理簡單,高官裝傻,解析中科后里園區健康風險評估之爭議

醫師公會期刊,臺中醫林 第68期 醫林短波

道理簡單,高官裝傻,解析中科后里園區健康風險評估之爭議
文/ 張豐年 豐壽診所
【編按】張豐年醫師長期關懷並投入環境健康及保護議題,是國內少數的「樹醫師」。中科事件讓台灣社會再一次陷入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二難之況,對一般人而言,各說各話的專業說法,實讓閱聽者有入五里迷霧之感。張豐年醫師因地緣關係,深度投入此區的健康關懷,長期在后里地區進行田野調查,本刊特邀請張醫師以第一手資訊,讓讀者了解中科三期環保爭議背後的健康問題。

后里地區肝癌患者特多
長期來后里受到豐興鋼鐵、垃圾焚化、正隆等三大工廠污染,癌病患者日益增加,唯公部門卻無所因應,種下居民不信任政府、遇事自救抗爭之遠因。筆者八五年起行醫於豐原,亦訝異於一溪之隔之后里為何肝癌患者特多?經長期訪查後認為除B、C型肝炎因素外,應尚有其他,而長期來嚴重之工業污染最有可能,特別是戴奧辛,只是苦無實證。然近年來陸續出爐之資料佐證了筆者之看法,諸如:(1)后里居民全癌發生率於全國鄉鎮之前10%內;女性肝膽癌之發生率為全國第四,雲嘉以北之第一。(2)中部地區十大戴奧辛污染源中后里就佔了二位,即豐興鋼鐵及垃圾焚化廠。(3)九五年度中縣衛生局肝病之初步篩檢顯示后里異常率高達31.5%,遙遙領先其他鄉鎮。(4)九六年居民血液抽樣檢查顯示高達22.1%(15/68)受檢者戴奧辛高於容許上限,另受金屬污染者亦不少,如銅1.5%、鎘2.9%、鋅2.9%、鉛1.5%、鐵11.8%、鋁16.2%、鉀5.9%。(5)大甲溪畔之養殖蜆畸形比例過高(圖1),且伴生之田螺成銅綠色(圖2)。(6)后里鄉到處被傾倒經焚化過後之底渣,如於內埔圳取水口周邊(圖3)、牛稠坑溝垃圾焚化廠對岸(圖4)。(7)后里墩北段農地遭重金屬污染並列管在冊者多處。(8)大甲溪長年被某廠廢水污染(圖5),臭味可遠達中山高、大甲溪南岸之豐原神岡地區。(9)99-8-22自由時報大篇幅報導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空污嚴重(圖6)。

營運前應提健康風險評估
近年來面板業繼半導體後被宣染為高科技產業兩兆雙星之第二星,因此當龍頭廠商友達看上后里後,高舉經建大旗之前政府根本不敢怠慢,於九十四年間迅速批准中科之開發,涵蓋后里及七星二農場。負責開發之中科迫於廠商急於量產之壓力遂於九十五年倉促間先後分提后里及七星二案送環評審議。儘管會中各方質疑聲浪不斷:(1)開發後新舊污染齊至,后里負荷得下?(2)若民國二十四年規模高達7.1之墩仔腳地震再度發生,後果如何?(3)緊鄰園區之鯉魚潭淨水場難道不怕被污染?最後在政府高層出面干預下兩案先後獲有條件通過,而種下日後環評結論被撤銷之關鍵條件為:營運前應提健康風險評估,送署另案審查;於七星案更進一步設限:如評估結果對居民健康有長期不利影響,應無條件撤銷。斯時不滿結果之環委集體退席抗議,之後民間、官方分頭各採行動。

評估結論無法讓居民信服
居民就條件較嚴、勝算較大之七星案提起行政訴訟。開發單位亦委由台大詹長權教授領銜來自各院所之專業團隊評估健康風險。在初始居民及執行團隊之互動還算不錯。唯擬進駐廠商根本不願交出使用原物料之清單,導致執行團隊無從下手,被迫不得不錯過水污染,單獨以煙道檢測所得作為評估之根據。最後后里、七星二案竟然都獲得不管致癌或非致癌風險都在可接受範圍內之結論。執行團隊並食言跳過地方而直接送審,在歷次會中筆者一再表明:低估之結論無法讓每天飽受嗆鼻、嗆眼之苦的在地居民,與診視為數眾多受害者之吾人信服。建議研究團隊謙虛認清「醫學、公共衛生再如何進步,亦趕不上各種高科技毒物之擴展」,重啟調查。出席環委專家們亦質疑不斷,因此該二案迄今尚未經環署確認通過。
高潮迭起的是,沒料到七星案之環評結論卻先後分別於97、99年初被台北高等及最高行政法院以該案對環境確有重大影響之虞(特指出結論附加須健康風險評估之條件即表示該案對居民健康有重大影響之虞)卻未依法進入二階環評為由撤銷確定。頓居下風之環保署被迫不得不重行再審,但卻暗使小動作操控,於99-4-6之環評大會預作僅須補健康風險評估資料再審之決議,再度規避進入二階環評。99-4-12起再審重新登場,雖各方抗議聲浪齊至,但99-8-31之環評大會還是一如所料地再度予以有條件通過。在地居民當然無法接受,已再次訴諸司法。

健康風險評估遭刻意操控
1.附加健康風險評估之環評在環署刻意操控下向下沈淪之機遠大於轉機,理由在於:(1)健評資料取得不易、評估模式難以建立,毒物間之協同危害機制不清,結論不確定性很高。(2)學界心態普遍鄉愿,不敢挑戰當權,不敢做出另類結論,以致常淪落至背書、護航仍無悔。(3)開發之增額風險應不是問題之癥結,關鍵在於:既有、併行及總量之風險是否已逾越環境負荷?該執行團隊被設限於增額風險範疇內打滾,當然跳不出窠臼。
2.立基於煙道檢測之風險勢必被低估,理由在於:(一)事前通知,廠商可預作準備。(二)在受檢之情況下廠商必然不惜工本地將各種污染壓至最低,一旦過關,偷排惡習隨即復萌。(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如同隱形人俱有液、氣雙相,在煙道後端除污過程中,被轉換成液相隱沒入污水中,復被排入污水處理廠,因此在煙道內根本無從測出,但在污水處理系統內又被放行不測。
3.廠商動輒以商業機密為由拒不交出毒物清單,令人難以諒解的是:環署或中科何以不使出公權力?縱使廠商相互間確有商業機密之存在,然亦屬兩照間低層次之契約關係而已,真能對抗司法、公權力之行使?

健康風險不允輕易放過
1.任何經建開發需兼顧環保,一旦二者失衡,則該以環保為優先,環境基本法固有如上原則性之宣示,唯政府之施政往往卻背道而馳,其關鍵在於:未實施政策環評,未有全方位總量管制之概念,導致供給面被需求面牽著鼻子走,開發一再先上車,後縱使補不上票亦硬闖。所謂之全方位總量管制,不僅土地、水電資源須全面列管,就是連空氣、水、土污染之任一都不允輕易放過。於本案既謂評估健康風險則同樣需全方位考量,不應錯過既有、併行及新增之任一,此道理簡單易懂,唯獨環署、決策高層不知。
2.本案歷經二度環評縱使皆能過關,卻因實質上未進入二階,相信要再度通過司法之考驗還是不可期。事實上以島民普遍與人為善之天性,在本案之開發已形同不歸路之下,高層只要能睜大眼,放低身段道歉,確實承諾嚴謹的配套措失,如徹底減低后里既有及新增之污染,另將提送環評審議之中科五期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案撤銷,圓滿落幕並不難,何需與前朝競比濫?






參考網頁:
道理簡單,高官裝傻,解析中科后里園區健康風險評估之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