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6日 星期三

20150825,后里中科三期開發方所做的「健康風險評估」,就是依照這個「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寫出來的!其中的邏輯與問題點都在裡面~





章華上傳了 1 個檔案。
8月25日 16:30
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
開發方所做的「健康風險評估」,
就是依照這個「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寫出來的!
其中的邏輯與問題點都在裡面,
也所以這次中科擴廠環評裡的健康風險評估如此問題重重,
但卻還是能在不被環評委員重視下過關!
要跟政府財團玩下去,就得從他們訂的遊戲規則開始!
上述資料,由June Hsu 整理,感謝您的熱心,轉貼自June Hsu facebook

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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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華 已經從中做了一些重點標示,原版裡沒有,若需要原版,請自行網路搜尋囉! 很好找的!
http://ivy5.epa.gov.tw/....../LordiDispFull.aspx......
8月25日 16:30 · 讚 · 1

章華 附錄一,進一步說明「危害確認」裡,對於「流行病學」的說明:
「流行病學研究資料」:流行病學研究結果係唯一可以提供人體暴露於污染物質後,可能產生效應之比率的資料來源。流行病學研究結果可提供假說之設立及給予不同假說的支持,但卻很少對真正的致病機轉作推論。不過案例對照及族群間差異研究等流行病學分析,對人體暴露於污染物質之評估還是非常有用。
8月25日 16:30 · 讚 · 1

章華 就「致癌物質確認」這裡,我覺得很怪:

1. 經動物實驗,又有流行病學與臨床診斷證據,確定致癌的只有107種,其他有經動物實驗,但流行病學證據不充分或無流行病學證據者,便歸類為「可能致癌」和「或許致癌」

-->致癌證據或許不充分,但也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不會致癌」啊!為了製造而產生的各種新型毒素,根本來不及研究就先員工吸了,先排入空氣和水裡了,那又怎麼可以呢?我認為這只是一個分類系統,但不能用來決定什麼就可以排放啊!人命關天,但人類文明卻無法保全自己的性命,如此「進步」的意義何在?

2. 又,只有「致癌」需要被研究管控,「致病」就可以不用?

-->篩選定義到最後,需要「被管控」的簡直「少之又少」,但人類所得的病症卻越來越多! 人類於是花盡文明能量在「治療疾病」上,醫療的進步卻也永遠趕不上人們患病的速度!
8月25日 16:30 · 讚 · 3

Win Wind Lin 要去證明汙染致人罹癌的直接相關,很難~
但要牽拖汙染可能使人致癌卻很簡單~

發展經濟跟環境保護本來就是衝突,法令不可能幫你訂的鉅細靡遺,要不然也不可能讓六輕設廠了……

不管結果如何,大家都替自己的意願與使命盡力了,也必須承受所帶來的成就與後果……建議大家冷靜三思而行^^
8月25日 23:01 · 已編輯 ·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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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文件:20110720,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pdf




網頁:
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100.07.20.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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