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里豐原污染臭翻天,台中市長盧秀燕、環保局長吳志超、豐原立法委員江啟臣、后里立法委員洪慈庸、市議員張瀞分、陳本添、謝志忠、王朝坤、陳清龍;后里區區長張大春,后里的各里里長,后里的汙染很嚴重,今天只要臭一天、汙染一天,你說你做的再多再多,都是廢話。
2016年1月8日 星期五
20151208,「台中市公司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的聽證會,后里在地的污染大戶豐興鋼鐵工廠有派代表前去發言,代表環安課課長穿豐興工作服,卻坐在專家學者代表的位子,廠商與民眾槓上
章華分享了爭好氣聯盟的貼文。
2015年12月8日 14:46
不知后里在地的污染大戶有無派代表前去發言!
原來有耶....好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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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8日 14:10
今天出席發言的廠商台電、永豐餘和豐興鋼鐵的代表,實在非常沒有企業社會責任,引發民間團體代表不滿,拜託快點出走,台中不歡迎這樣的企業!
台中管制生煤聽證會 廠商與民眾槓上
「耶誕禮物、不如给一口新鮮的空氣!」台中市議會今天舉辦「台中市公司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聽證會,會中三家廠商代表認為,台灣面對大陸的紅色供應鍊的存亡關鍵,如果地方政府再管制將面臨關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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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 Jw
Jw Jw 真是[煤]良心
讚 · 回覆 · 3 · 2015年12月8日 15:12
林幸慧
林幸慧 http://lawsearch.taichung.gov.tw/....../NewsContent......
臺中市政府-最新訊息內容(外部版)
基於環境基本法第條揭示:「各級政府應積極研究、建立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制度,採預防及醫療保健措施,降低健康風險,預防及減輕與環境有關之疾病」,特制定本自治條例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降低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細懸浮微粒(以下簡稱2.5)濃度、降低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排放量、改善本市空氣品質、維護民眾健康。
LAWSEARCH.TAICHUNG.GOV.TW
讚 · 回覆 · 2 · 2015年12月8日 15:17
林幸慧
林幸慧 附上草案內容
讚 · 回覆 · 2015年12月8日 15:18
Faith Tien
Faith Tien 要錢不要命。
讚 · 回覆 · 4 · 2015年12月8日 15:48
白雲飛
白雲飛 誰來監督政府管制改善空污!
讚 · 回覆 · 2015年12月9日 13:06 · 已編輯
Jw Jw
Jw Jw https://www.facebook.com/ecologytw/posts/1093815200630987?hc_location=ufi
台灣生態學會的相片。
台灣生態學會的相片。
台灣生態學會新增了 2 張新相片。說這專頁讚
2015年12月8日 23:42 ·
今日參與了台中市議會舉辦由謝志忠議員所主持的「台中市公司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的聽證會!會議一開始就覺得有點詭異,何以詭異呢?豐興鋼鐵公司為本案利害關係人之一但該公司今日派出的代表(該員身著公司制服出席可見當日為上班狀態)大會身分卻列為專家學者代表。果然在會議中引起不小的爭議,最後由主席以大會失察向大家道歉平息紛爭,但真的是失察嗎?主席在介紹專家學者身分時明白地告知大家他是豐興鋼鐵公司的環安課課長,這樣怎會是失察!主管機關環保局局長首先陳述本條例之立法精神及相關辦理方式也帶來了台灣台中火力發電廠願意配合在四年內減低生煤的燃燒量40%,露天堆置場將全面改為室內,10年內啟動然其發電機組等台電善意措施,但隨後立即遭台電以適法性及損害權益為由技術性地指出有困難達成打臉。台電代表認為本自治條例第三條對於公告實行日期不在核發生煤燃燒許可證恐有損害人民之申請使用權、同條對於燃燒生煤排放管制之「…混合調配生煤至符合每公斤熱值六千千卡以上、含硫0.5%以下及灰份8%以下使得最為燃料使用」台電亦覺得於目前煤礦市場有窒礙難行之處及管制排放需連同移動性汙染源一同云云。會議中其他廠商代表所陳述之意見不外乎無法取得符合規範之燃煤、成本會增加、失去競爭力等等常見之開發語彙來表達不願配合之意見,並將責任推委至移動行汙染源(汽、機車),甚至以更換燃氣機組政府需編列預算補助否則將造成廠商遷廠或關廠,並以略帶威脅之語氣質問主管機關對於本條例實施後可能造成廠商關廠後工人的安置是否已備妥相關計畫…。後因會議時程以屆中午12點尚未開完,下午仍須趕回虎尾上課於是改以書面提書意見後離席!
當我離開議會車上收音機傳來台鹼安順廠戴奧辛賠償民眾國賠勝訴之新聞內心感慨萬千,這些廠方不願意配合之理由不外乎成本及利潤兩項資本主義市場之問題。而造成環境的污染後續須面對的社會責任由全民負擔對這些既得利益者似乎是理所當然,我們的教育怎會教育出這樣昧著良心在做事的社會中堅份子出來呢!製造汙染把錢賺走在由國家拿全民的納稅錢出來替這些無良廠商擦屁股!這是我們的社會正義嗎!而我們的政府有前瞻的考量嗎!這就是我們社會的問題!具可持續性的發展的政策其考量地絕不會是眼前的短暫獲利,而是整體國家民族社會的發展,但在目前我看不到有哪些政策符這些要求!環境惡化的不可逆危機已經敲敲在我們身邊發生了!期待大家在12/26日當天空出你一點時間出來!為我們的自由呼吸全努力!台灣加油!
附圖為我在觀看2012這部電影後所產生的靈感,再委由綠島大哥的故事該店的文創藝術家余韋德先生及兒童插畫大師陳維霖老師幫我畫出來。意旨是財團利用犧牲我們的自然資源獲取財富最後將受汙染的土地留給我們,當環境災難來臨時拿著犧牲我們環境資源所獲得的財富,坐上飛船奔向另一個香格里拉讓自己免於環境災難。依據2012劇中情節環境災難來臨時需有五億歐元者方得以登上末日方舟逃離災難!試問你我及周遭的人中有幾個人能夠登上方舟呢?不站出來就只能被犧牲!
讚 · 回覆 · 3 · 2015年12月9日 7:46
張文癸
張文癸 是自已賺錢不管別人命
讚 · 回覆 · 2 · 2015年12月9日 8:13
台中管制生煤聽證會 廠商與民眾槓上
2015年12月08日 11:53 陳世宗
民眾針對廠商代表竟以專家學者身分發言,提出強烈質疑!(陳世宗攝)
「耶誕禮物、不如给一口新鮮的空氣!」台中市議會今天舉辦「台中市公司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聽證會,會中三家廠商代表認為,台灣面對大陸的紅色供應鍊的存亡關鍵,如果地方政府再管制將面臨關廠的命運。卻引起環保人士的抗議!
環保局長洪正中說,台中市的汙染源有30%來自外來,生煤是不好的燃料,加強生煤管制是大家的共識,從原料來源予以管制,以維護台中市民的呼吸權,從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一至四號機組開始管制!以有目標做量的減少,市府有核發生煤許可証的權利。
台電公司代表指出,法規草案,第三條不再核發剝奪人民申請的權利!建議刪除!應針對所有固定汙染源管制,不應只針對台電及中龍鋼鐵,改善空氣品質應回歸到總量管制;台中電廠目前煤炭已做適當管制,台電的空汙不是最高。
永豐餘成功廠代表說,新訂的標準,唯有使用天然氣才能達到標準,目前全世界履行法律禁止使用燃煤只有中國,但中國是有補助!新的排放標準廠家須在付出成本,若成本增加造成關廠,政府是否有因應措施。
廠商代表的發言,引起與會民眾的不滿,認為廠商長期燃燒生煤已影響民眾的呼吸權,豈能將其責任都推給政府。
台中市楓樹腳文化協會代表說,中國大陸2017年北京市全面停關燃煤電廠,反觀台灣要到2020年才全面禁煤!中國2020年電力供應總量的12.5%將來自再生能源;但台灣到2020年再生能源佔發電系統的8%,再生能源推廣部分,台灣竟然比不上中國!
(中時即時)
出版編輯:任鳳儀
預告制定「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
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告機關:臺中市政府
公告日期:104.05.08
公告字號:府授環空字第1040097336號 公告
異動性質:訂定
預告期間:104.05.08 ~ 104.05.25
主 旨:預告制定「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臺中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環境基本法第22條、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26條、第28條,暨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24條、第26條。
三、訂定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詳載於本府環境保護局網站(網址:http://www.epb.taichung.gov.tw)之「環保新聞」-「重要公告」網頁及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臺中市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發布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三)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13。
(四)傳真:(04)22291757。
(五)電子郵件:twingo291@taichung.gov.tw。
總 說 明:
基於環境基本法第22條揭示:「各級政府應積極研究、建立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制度,採預防及醫療保健措施,降低健康風險,預防及減輕與環境有關之疾病」,特制定本自治條例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降低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細懸浮微粒(以下簡稱PM2.5)濃度、降低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排放量、改善本市空氣品質、維護民眾健康。
本市103年PM2.5自動測站年均值為26.98mg/Nm3,此數值超過WHO標準1.8倍,本市仍須減少12mg/Nm3始能符合空氣品質標準15mg/Nm3,PM2.5除30%為境外傳輸所貢獻,其餘均為本市交通車輛、工廠、工地、裸露地及露天燃燒等所造成。統計本市固定污染源燃燒生煤所產生之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分別約占本市列管固定污染源排放總量之48%、90%及85%。
依據國內外及世界衛生組織相關研究,生煤及石油焦作為燃料使用為PM2.5的主要來源,因PM2.5比表面積大,容易吸附有毒物質,如重金屬、戴奧辛、多環芳烴有機物及有毒微生物等,且PM2.5體積小於2.5微米,可以穿透肺泡直接進入血管中隨著血液循環全身,會對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造成傷害,導致哮喘、肺癌、心血管疾病、出生缺陷和過早死亡。蒐集歷年國外學者所做的研究,每增加10mg/Nm3的PM2.5濃度,會降低0.61年的平均壽命、心肺疾病增加6%、肺癌增加8%、死亡風險上升4%。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明定生煤與石油焦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考量空氣污染防制法僅針對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及車輛排氣等訂定排放標準限值為管制手段,且目前臺中區域總量管制尚未公布實施,再加上近幾年國際油料及天然氣價格持續上漲,以致業者紛紛改用生煤或石油焦為燃料使用,對本市環境造成嚴重負荷,若要從根本提昇本市及鄰近縣市空氣品質並降低本市溫室氣體排放量,亟需從使用的燃料(源頭)進行管制才能達到目標。
本市為因應氣候變遷,減緩溫室氣體的成長,環境永續發展,建立具調適機能之低碳永續城市,已於103年5月9日公告「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並於104年3月20日公告「臺中市第一批應訂定自主管理計畫規劃減量目標及執行排放量管理之公私場所」,公告對象為溫室氣體排放量達500萬公噸以上者。爰此本自治條例依據「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之規定,要求經本市公告指定之公私場所,應配合本市環保局每3年重新檢討之空氣品質狀況,減少生煤使用之比例,以降低PM2.5濃度、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及溫室氣體排放量。
依據本市103年生煤使用量統計結果,本市生煤使用量為22,515,810公噸/年。本市104年3月20日公告「臺中市第一批應訂定自主管理計畫規劃減量目標及執行排放量管理之公私場所」之指定公告對象,應於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六個月後改用高品質燃燒效率較佳之生煤為燃料;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40%,第一階段預計約可減少生煤使用量7,357,331公噸/年,約可降低本市生煤燃燒使用量32.7%(扣除生煤做為原料使用者),並可減少空氣污染物之PM2.5、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別為470公噸/年、794公噸/年、6,052公噸/年、5,297公噸/年及9,212,423公噸/年。
另依據本市103年度溫室氣體盤查結果,本市溫室氣體排放量約為77,779,372公噸,其中燃燒生煤所產生之溫室氣體約為51,014,526公噸,約占全市66%溫室氣體排放量,經初步計算,本市因生煤燃料燃燒所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量若轉換成天然氣燃燒,將可減少全市35%溫室氣體排放量。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公告109年之PM2.5空氣品質目標應低於15 ug/Nm3,為減少本市生煤露天堆置造成揚塵情形,要求公私場所之堆置場防制措施,應於107年1月1日起改以封閉式建築物為限。
本自治條例名稱擬制定為「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
本自治條例計分為八條,其要旨如下:
一、本自治條例訂定之目的依據(草案第一條)。
二、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及執行機關(草案第二條)。
三、本自治條例管制生煤使用許可事項(草案第三條)。
四、本自治條例管制石油焦使用許可事項(草案第四條)。
五、本自治條例使用生煤或石油焦為原料之管制規定(草案第五條)。
六、使用或販賣生煤者之堆置場防制措施規定(草案第六條)。
七、違反本自治條例之處分規定(草案第七條)。
八、本自治條例施行日期(草案第八條)。
圖表附件:
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docx
資料來源:自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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